新学期南京砍掉五项教育收费
发布日期:2006-02-01 20:55:23  点击次数:1065 对本内容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网络中心
2006-01-27 10:05:13 记者 郑春平

  “补课费”、“小升初报名费”等莫名收费被

“砍”掉了。记者昨日从南京市物价局获悉,该局规定从2006年春季新学期开始,停止五项教育收费,并对2006年春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进

行了审核。

  被明令禁收的五项教育收费是:小升初报名费、中考咨询费、自行车存车费、补课费、困难班费。物价局严禁任何学

校再以任何名目收取这五项费用。被“砍”掉的五项收费都是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关于纠正地方越权制定的有关教育收费项目的通知》清理出

来的,其中,小升初报名费自2003年就存在了;自行车存车费、补课费、困难班费是2004年依据《关于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

”收费的通知》规定的;中考咨询费的原收费依据则是来自一则批复(《关于南京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收取中考咨询场地服务费标准的批复》)

,在2005年收了一年。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收费虽然有的规定是家长“自愿”交纳,但实际上往往轮不到家长做主。例如“困难

班费”,家长朱先生曾多次向记者反映,秦淮区某小学统一收取“困难班费”,如果不交钱,学生就得提前放学回家。所谓的困难班费并非针

对学习成绩不好的学生,而是父母双职工放学后不能及时回家的学生,交了困难班费以后可以留在学校做作业。今后,若家长发现有学校仍在

违规收取上述费用,可以向物价部门举报。

  另外,物价部门昨日还明确了2006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课本费(含英语磁带)收费标准

,即小学一、二年级35元,三、四、五、六年级70元;初中一、二年级130元,三年级80元。浮动幅度仍按原规定执行。

  原载《

现代快报》转自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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