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庭审现场 感受法律威严
发布日期:2016-04-29 10:20:42  点击次数:1594 对本内容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网络中心
  4月26日下午,我校法律社、阳光心理社全体同学在钱玉芬老师和钱筱婷老师的带领下,参加了拱墅区人民法院的庭审观摩活动。本次活动得到了区司法局宣教科和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教育科的大力支持,这是我校校园社团活动由课堂走向社会的一次实践活动,也是我校重视法治教育,开展法律实践活动的有益探索。
  通过旁听庭审,同学们不仅了解了审判的大致过程,而且亲身感受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守法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了同学们的法制观念。在旁听的整个过程中,同学们感触很深,收获很大:庄严的国徽、威严的法警让同学们意识到了法院的严肃和庄重;审判长的思维敏捷、庭审程序的严谨周密让同学们感受到了法庭的神圣和法律的威严;公诉人对案件的深入剖析和对适用法律的陈述让同学们体会到了什么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旁听结束后,区法院未教科许科长又向同学们详细地介绍了庭审的流程以及我国的法制建设情况,他也希望该案件能给同学们一些警示作用,表达了愿意与我校建立长期联系的想法。
  一直以来我校特别注重加强同学们的法制观念,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和法律实践活动。本次观摩庭审活动的成功开展,更是进一步激发了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增强了同学们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坚定了同学们做知法、守法、护法的社会主义好公民的信念。

学生感想:
哥儿们义气要不得!冲动是魔鬼!——旁听拱墅区人民法院庭审有感
  4月26日,周二,对我们法律社的同学来说是一个难忘的日子。我们法律社的全体同学和阳光心理社的同学一起旁听了拱墅区人民法院的庭审活动。
  一进入法院,门口的安检和法庭的肃穆就把我们给震慑住了。当我们进入法庭,正中央高高悬挂的庄严国徽,审判长、公诉人、书记员等人严肃的神情,统一的黑色制服,挺拔的坐姿,这样严谨、庄重的氛围一下子让我们每个同学安静了下来,注意力也分外集中。
  开庭了。审判长手中的槌子落下,发出清脆的响声。书记员朗读了法庭纪律,之后被告人就在两个法警的押送下,被带上了法庭。看着他手腕上明晃晃的手铐,听着他脚下哗啦哗啦的脚镣声,再看看他年轻的脸上,我们的心中也不是滋味。被告低垂着的眼睑上有些许的沉重和愧疚!这是一个很寻常的男孩子,有点瘦弱还有点稚嫩!不是在这样的场合,他就是跟我们一样的年轻人!
  接下来是一连串的流程:核对身份、告知嫌疑人权利、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举证质证、法庭辩论……似乎是一瞬间,半小时就过去了,严格的程序,充分的论述,专业的问答,案件清晰明了——故意伤害他人。每次公诉人宣读完一份证据,审判长必问“被告人张某某,你对这份证据有无异议?”,同一句话不断在重复着,我们不得不感慨于庭审的公正——以事实为依据,同事也体会到法庭对被告人的尊重。又如同每次对被告人行为判定时会提到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第几条第几款的规定”,这让我们感受到了庭审的严肃性——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就是法治的力量!
  休庭15分钟后,审判长和人民陪审员的合议结果出来了,当庭宣判了结果。被告人故意伤害罪罪名成立,考虑其有悔改表现给予从轻发落,宣判被告有期徒刑一年。一年,看似不长,但对一个20几岁的年轻人来说,那是多么宝贵的青春时光,而这样的时光竟然要在监狱里度过,真是难以想象!公诉人在对这个案子进行总结时也说到,被告人错在三方面:一是为哥儿们义气所害,为朋友讨公道不分是非对错,盲目;二是情绪行为不能自控,小事酿成大祸,冲动;三是法制意识淡薄,管制刀具随身带导致行为失控,无知。法律是无情的,处在青春期的我们也应该吸取教训:冲动是魔鬼,哥儿们义气要不得!
  通过这次旁听,我们亲身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我们身处法治社会的幸运。法律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我们青少年要学法知法守法,从小事做起,严格自律。无论什么时候,都要提醒自己:法不可违!这是我们每个人行为的底线。

                       初二(9)班 叶睿琪






【返回主页】 【关闭窗口】